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许琳报道 为认真贯彻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3月17日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邵明立担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也要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并将情况于3月24日之前,连同指定的联络员名单,一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